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推进食品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10月12日,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召开了小作坊示范户创建工作验收推进会。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副调研员刘建涛、各监管所所长、监管干部及小作坊示范户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食品监管科科长黄冬梅主持。食品监管科干部董飞针对此次示范创建工作的创建标准做详细解释说明,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小作坊现存问题进行了指正和指导。
随后,刘建涛同志对创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食品小作坊示范户要在生产场所外显著位置悬挂名称标示牌,在生产区内明显位置张挂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操作岗位张贴操作规程;二是食品小作坊示范户创建要烘托创建氛围,在店面显著位置标示食品小作坊创建横幅,有条件的店面要求在LED屏上显示创建标语;三是食品小作坊示范户经营场所环境、功能区布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原辅料及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包装及标识、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须符合《西安市食品小作坊示范户创建标准》;四是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积极主动推行网格化监管,由专人负责落实食品小作坊示范户规范提升措施,上门现场指导,把“一票通”使用情况作为重点,贯彻落实食品小作坊示范户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清晰食品及原材料来源;五是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将前期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要查缺补漏,对照创建标准积极整改到位,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应进一步督导检查食品小作坊示范户的创建保持情况,以更好的状态迎接市局的考核验收。
碑林区食品药监局承担的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户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民生任务,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引导和推动全区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为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