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商阎良分局按照《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阎政办发【2018】11号)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工商职责,涉及对有照无证的工商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门头牌匾与执照名称不符的及时更换了门头牌匾。对发现无证无照、无证有照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及时函告教育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属于前置许可),并告知当事人及时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后才能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下一步分局将积极配合区教育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做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