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副县长魏红迟在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河湖长办领导干部陪同下,检查指导基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魏红迟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灞河三号坝、普化镇宝兴寺村、九间房镇大寨村、玉山镇玉山村灞河峪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现场,通过面对面问答、打电话抽查、翻阅巡查记录本等方式,详细了解镇村两级河湖长履职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河道两侧保洁不到位、河湖长制公示牌破损、河湖长制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等问题,魏红迟要求:
一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针对近期村级河湖长调整问题,由县河湖长办提供市县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资料文本,各镇街立即组织辖区河湖长进行专题培训,压茬下势解决村级河长经验不足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河湖长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时要及时更换破损公示牌,认真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立即行动,认真清理河道沿线垃圾。各镇街要立即行动,组织群众,对辖区沿河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以“零容忍”态度狠抓河道环境治理,消除垃圾死角,补齐“五水共治”短板,把河道环境整治活动向纵深推进。县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七大治水牵头部门负责,坚决清理整治排污、采砂、侵占水域等违法活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问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由县政府督办室负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高标准严查整改,及时公布整改进度。对因发现问题未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处理问题拖拉、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