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生效,李利娟投监服刑
新京报此前报道,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最多时曾收养100多名弃婴,并创办了武安市“民建爱心村”,自称是“为抚养孤儿散尽家财的女企业家”。2006年,她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2018年6月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李利娟被武安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检方指控其涉案案款达2000余万元,同时指控其利用100余名儿童敲诈勒索,用爱心款买豪车。
武安市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李利娟20年有期徒刑。10月3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李利娟家属及其辩护人处获知,邯郸市中级法院驳回李利娟的上诉,维持原判。
邯郸市中级法院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上诉,维持原判。 受访者供图
今日(11月6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邯郸市中级法院获知,二审驳回上诉后,判决已生效,李利娟于11月1日被送往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新京报记者从李利娟的儿子韩文和律师付建处得知,李利娟准备向武安市公安局申请解除财产扣押。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委托书》显示,“现因李艳霞(即李利娟)服刑,特委托韩文接收李艳霞的财产。”
李利娟委托其子“办理和接受”被扣押的财产。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