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婷)近日,新区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在公开开庭审理时,法官动之以情进行调解,在惩治犯罪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修复了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邻里关系。
2020年3月,在被告人陈某平家门口道路上,其与被害人陈某国因路面排水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架,致被害人受伤住院治疗。经鉴定,被害人属轻伤二级。新区审判庭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过程中发现,本案起因于邻里纠纷,被告人与被害人亦有亲属关系。承办法官认为,若单纯地进行法律判决,只会进一步激化邻里间的矛盾、加深双方亲情隔膜。为此,承办法官辗转于村委会与邻里亲属之间,深层了解案情,深挖二人矛盾根源,了解到原本被告人与被害人两家关系尚好,并无旧怨,本次矛盾系偶发事件,且被害人对双方矛盾的升级亦有一定过错。被害人辈高年长,性情耿直,好面子;被告人年轻气盛,性情急躁,不愿轻易低头认错。法官看准双方矛盾症结,针对各自性格特点分别进行说理讲法,进行亲情引导,经过一次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使陷入僵局的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在公开庭审过程中,法官进行了调解,被告人当庭说:“爷,我错了,求您原谅娃!”真诚道歉的声音顿时消解了被害人满肚子的怨气,被害人虽未当庭表示谅解,但已透露出和解的愿望。法官立即休庭进行民事部分庭外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也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当即履行。同时,被害人及家属一再向法官表示对矛盾纠纷的处理很满意,主动向法庭呈交了书面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目前该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