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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减负:铜川市6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2018-12-08 08:06  铜川日报

读者心声

“特殊药品怎么报销啊?”

“我是一名癌症患者家属,听说咱铜川把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增加到了60种,还提高了报销比例,这是咱老百姓的福音。我想知道都是哪些药品?怎么报销?”近期,有读者向本报来电,询问我市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相关事宜。

记者调查

我市按国家政策适时增加特殊药品报销种类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专利药品和原研药品在中国国内售价昂贵,给患者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为降低药价,从2015年底,中国开始以国家名义与药企进行药价谈判,这就是国家谈判药品的由来。

近日,记者来到市人社局医保科,就我市把60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一事进行采访。

据该科室负责人介绍,我市积极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先后将国家谈判药品、谈判药品的仿制药纳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

2017年7月,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和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支付范围的要求,我市将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尼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厄洛替尼、索拉非尼、拉帕替尼等43种疗效确切、临床必需、安全可靠,但是价格不菲的专利药、创新药纳入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8年10月1日起,为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经过认真测算、多方调研,市人社局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报销比例做了适时提高。

“11月30日起,我市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上之前的43种,一共60种。”市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说。

据悉,这60种抗癌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白血病等常见癌种。随着这些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将为癌症患者送去福音。

经办者回复

加强监管,切实保障重大疾病患者用药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绝大多数患者来说,“自费药”意味着不能进入医保报销,从而导致自身或将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因此,能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越多,也就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患者得到实惠,减轻负担。

“我市积极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并且及时调整待遇水平,有效降低了重大疾病患者的用药负担。对这些高价格的特殊药品,一方面要通过国家谈判不断降低纳入医疗保险的费用,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管理,监督相关医药机构严格履行《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办法》,为参保群众管好医保基金,切实保障重大疾病患者用药。”

就特殊药品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住院期间报销:根据“事前审查、实名备案”的原则,从2018年10月1日起,特殊药品住院期间使用时,个人负担30%,剩余部分按住院有关规定支付。二、门诊报销:参保职工个人负担30%后,剩余部分统筹基金按照80%比例支付;参保居民个人负担30%后,剩余部分城镇居民统筹基金按照70%比例支付。

市人社局温馨提示:需要的群众,可上市人社局官网,在《政策解读》栏目下查询这60种抗癌药品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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