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重点区域、河段、水库、骨干淤地坝防汛责任人、抗旱责任人等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努力完成防汛抗旱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确保抗旱用水安全。
铜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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