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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2018-05-23 08:38  铜川日报

(记者 朱红卫)为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铜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相关事项。今后,群众发现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经查属实,可按不同标准获得最高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明确了十方面的举报内容,涉及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组织网络“水军”威胁、组织跨国跨境犯罪等10类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根据《办法》,对提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不同标准对举报人给予3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明确了五种举报方式,分别是:直接到各级政法部门、纪委、组织部门上门举报;电话举报:0919-1100919-21895360919-2619719;电子邮箱:CQH700807@163.com;邮寄举报:铜川市扫黑办、铜川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市公安局院内)。邮编:727031;举报箱:铜川市公安局大门口。

《办法》明确,举报受理单位、办案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凡泄露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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