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1月1日起,我市2017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往年经验,很多人由于不重视或不知具体流程而未及时年报,致使被列入异常名录。因此,今年大家一定要按时年报,以免信用受损。
年报公示是每个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网上填报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相关市场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n.gsxt.gov.cn)或“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首次登录,点击“备案”,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企业联络员或 CA数字证书登录,个体工商户通过经营者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选择申报年份,按项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随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完成企业年报申报公示。
据了解,未按时年报的企业,会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标注为异常状态),满三年未移出的,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失信信息将向社会公示。此外,企业还将在信贷、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等多项活动中受到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