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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局 “七个推进”规范管理行政审批行为

2017-12-28 08:13  渭南日报

(通讯员李英奎)日前,市卫计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七个推进”规范管理行政审批行为,为便民利民、高效办事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推进审批行为良好政务环境。局党委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成立行政审批科,专题研究审批工作,确定15类30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授权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直接审批事项,安排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天坐班窗口指导工作,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到窗口值班,协调处理审批事宜,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审批行为“一个窗口”受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平台运行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窗口负责统一受理、核准和发证,并协调相关科室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查审核。

推进审批行为流程优化。制定卫生计生审批事项流程,从窗口受理、科室办理、领导审批和告知领取,对每个环节的材料移交和审批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承诺办结时限也逐环节分解到具体天数,做到程序规范、职责明确、有章可循。

推进审批行为公开透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申请表册和审批结果等有关信息在市卫计局门户网站公开,确保申请人知情权;深化受理通知书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推进审批行为便民高效。对渭南手足外科医院等6家民营医院、光明酒店等4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移交属地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实行承诺时限办结制,压缩审批事项法定时限62天。推行“容缺预审”,医疗机构许可申请只要主要材料齐全,便先行受理预审办理,允许申请人在以后环节中补齐所缺材料再核发许可证。

推进审批行为规范检查。对医疗机构审批事项中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现场验收的,由一名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业务科、审批科、卫生监督所人员组成现场验收组,专家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3人,明确责任分工,专家组和现场验收组分别提出结论性意见。检查时限上,原则上要在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对检查验收中明确提出要提交整改报告的,须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不予行政许可。

推进审批行为建立监督机制。局监察室定期对相关科室履行审批职责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是否依照相关规定行使审批权,是否超过审批期限进行审批,是否无故不履行审批职能,实行行政审批管理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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