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50平方米的房子里不做饭不洗澡 三个月“用”水372吨

2019-03-15 10:08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郭女士在西安市长缨西路的华东万和城租了一间50平方米的房子,几天前,她去物业交费时,一个季度1400余元的水费让她无法接受。原来,因为户内管道破裂漏水,2018年9月6日至12月5日的“用”水量高达372吨,对于这笔费用究竟由谁承担,郭女士和物业至今争论不休。

月用水量

突然翻了20多倍

2018年7月,郭女士在华东万和城租了一间50平方米的房子用作办公室,公司员工不足10人,平时只有上厕所、打扫卫生、喝水才会用到卫生间的水。郭女士说,物业按季度收取水费,本季度收上个季度的,按照她和员工的用水情况来看,她租的房子平均每个月的用水量不足10吨。

近日,郭女士去物业交费时,发现2018年第四季度的水费有1400余元,让物业查询每个月的用水量后,郭女士大吃一惊。从郭女士拍摄的抄表记录上可以看出,水表每个月抄一次,10月3日抄表时,显示上个月用水量为260吨,11月2日抄表时显示上个月用水量为106吨。究其原因,郭女士说“可能是管道破裂所致”。

用水量异常

物业是否有义务告知

“我去年10月25日去物业交第三季度的水费时,就发现用水量有些异常,但是没这么离谱,6月5日至9月5日用了121吨水。”郭女士说,三个月算下来一共交了450多元的水费。为此,她和物业寻找原因,经检查,是房子卫生间内连接马桶的水管破裂漏水,因为漏点在墙内,加之水表在楼道的水房里,平时物业锁着门,所以郭女士和员工一直没有发现异常。

郭女士说,2018年10月底,漏水的管道被修好了。“我当时也没想到水能漏这么多,直到前几天去交2018年第四季度的水费时才发现。”郭女士说,物业给她出具的抄表记录上,异常的月份在后方都有“水量大,请核查”的字样,但是物业却一直未告知她,她认为物业应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郭女士的看法,昨日上午,华东万和城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在第一次发现郭女士租的房子用水量异常时,他们就上门告知过。“当时我敲门有人开门,我当面告诉了开门的人,因为她是租房开公司的,我也不知道当时给谁说的。”物业工作人员说,他认为漏水点是在户内,所以物业不需承担责任。

陕西多隆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浩忠表示,郭女士的遭遇,法律没有规定物业有告知义务,将水表锁起来也没有影响到业主正常用水。但是,如果是房屋设施质量问题导致管道漏水,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房屋建设者承担。此外,郭女士作为承租方,也可以追究出租人也就是房东的责任。

记者 白圩珑

全站热点
区人大调研长安“名校+”改革工作

2019-03-14 20:30阅读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9-03-14 09:44阅读

未央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

2019-03-13 11:43阅读

周至县教育局、卫计局、市监局检查翠峰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工作

2019-03-11 21:11阅读

马拉松 陕西跑者的新“宠儿”

2019-03-09 11:10阅读

区农林局农技中心到果桑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2019-03-07 21:20阅读

全省交管部门圆满完成201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2019-03-06 13:1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