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刑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
生活中的李某是一个初中文化程度、不善言辞的普通男青年,但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竟然变身为青春洋溢的“美少女”,同时与多个男子有暧昧关系。
据李某供述,他假扮年轻女性,通过QQ、微信“摇一摇”添加陌生男子聊天,并通过发“自拍照”及暧昧消息吸引男性。在确定“恋爱”关系后,李某让身边女性朋友与对方打电话、视频聊天,获取对方信任。之后,李某便以索要礼物、路费等各种理由,骗取对方微信红包,让对方微信转账。李某还供述,他有时与十几个人同时聊天,聊得多了便分不清对方身份。经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李某以女性身份使用的微信号有好友上百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某以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卢某950元、郭某8870元,所得赃款均已挥霍。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因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李某向两名被害人分别退赔损失8870元、950元。宣判后,李某表示服判。
段文文杨瑾记者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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