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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消费警示:谨防促销陷阱 切莫冲动消费

2018-11-06 09:14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各种促销力度,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也因虚假宣传、虚构“原价”、定金问题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增多。昨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此期间网购要科学理性,谨防促销陷阱。

选择正规平台 注重商铺信誉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商铺,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商铺信誉进行评估,防范刷单炒信,做到货比三家;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网购时,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平台,下单前应对商家基本信息、商品详细信息、价格、发货等信息进行充分沟通,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

谨慎对待促销 切莫冲动消费

“双十一”期间,各类商家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优惠,避免被个别经营者采用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促销手段所忽悠。对于线下卖场以“满当花”等形式开展的“双十一”促销活动,消费者要谨慎选择,提防陷入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了解营销规则 慎重预付定金

谨慎选择“预付定金”的消费方式,一般情况下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才能享受价格优惠等,而实际却存在规定时间内消费者无法付款,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注意商品质量 倡导品质消费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网购时应尽量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等情况,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要被网页图片宣传等所诱惑,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提倡为符合品质消费要求的产品买单,自觉远离售假问题多发、整改态度力度差的电商平台。

提高保护意识 依法主动维权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一定要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网络消费过程中,倡导履行相应的消费责任,及时反映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消费体验评价的客观公正立场,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记者 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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