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 366口“边缘残次”油井拆除不合格装置
针对“陕北原油开采及陕南尾矿库环境隐患整治不到位”问题,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石油企业整治主体责任;完成了对长庆油田分公司96项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的挂牌督办。366口“边缘残次”油井全部拆除了就地明火加温脱水装置,对含油污水、污油泥按规定进行了处置。2017年,陕北地区共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故5起,同比减少16起,原油管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明显好转。
对陕南244座尾矿库按照“一库一策”要求,逐一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2座“无主库”已完成治理,15座“头顶库”中有9座已完成治理,15座未完成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任务的尾矿库有5座已完成治理。
追责 对154名领导干部进行追究 含厅级26人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5个责任追究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由省纪委统一审核把关、精准量责,共对154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厅级26人(正厅级11人,副厅级15人),占16.9%;处级74人(正处级48人,包括县委书记、县长9人,副处级26人),占48.1%;科级以下54人,占3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共113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20人,行政记大过9人,行政记过37人,行政警告41人),占到总人数的73.4%;诫勉谈话35人,占22.7%;通报6人,占3.9%。
责令渭南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商洛市政府、韩城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泾阳县政府、淳化县政府共10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同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措施 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29万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139家,处罚金额1.67亿元,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18起,行政拘留173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印发出台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陕西省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文件,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2017年,全省完成煤炭去产能96万吨,房地产库存规模同比下降17.4%,国有企业杠杆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全年降低企业成本43亿元,规上工业利润增长7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1.6%左右,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566万千瓦,万元GDP能耗下降3.2%。
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