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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发布人才新政“升级版” 博士年薪不低于30万元

2018-05-13 10:04  陕西传媒网

5月11日下午,蓝田县人才新政“升级版”正式对外发布。项目奖补、配套支持、劳动报酬补贴、高层次人才奖补、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一系列人才新政为来蓝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了优厚的物质待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使蓝田县招才引智工作再上新台阶。对于选调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安家费12万元和8万元,及生活和住房补贴各3万元。对于文旅、住建、交通、金融、招商、“双创”等部门和行业以编制外特聘方式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采取年薪制,博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后),硕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20万元(税后),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

蓝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美蓉在发布并解读蓝田县人才新政“升级版”时说,此次蓝田县人才新政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乡村振兴人才战略三大领域展开实施。

在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对于进校园招聘的综合类及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紧缺人才,卫计部门进校园招聘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纳入编制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安家费12万元和8万元,及生活和住房补贴各3万元。卫计部门招聘的紧缺专业本科生(限“985”211”院校)发放安家费5万元。对于公开招录招聘的非紧缺研究生发放住房补贴3万元。

在企业方面,对于建立的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研发中心,县财政分别按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新设立的西安市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县财政按市财政支持的50%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对于企业全职引进的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所付劳动报酬,县财政分别按40%、30%、25%、20%的比例对企业进行奖补,奖补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企业以柔性引才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按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比例的50%执行,奖补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以全职或柔性引才方式引进的紧缺急需E类人才所付劳动报酬,按10%的比例奖补,奖补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乡村振兴方面更是不断增强金融支持、用地便利、奖补激励,简化注册登记,给予税费减免,鼓励外籍人员创业就业等多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及返乡人员在蓝田县创业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货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县财政全额贴息;降低反担保门槛,对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贷款取消反担保;5万元到20万元(含20万元)的货款放宽到由有固定收入的自然人担保;20万元至50万元可由房产、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或财政供养入员工资担保。(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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