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警方称不予立案
陈某报警后,3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陈某被诈骗案,经过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
3月25日中午,记者来到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该所值班所长表示,负责案件的刑侦所长和办案民警休息。记者拨打该所刑侦所长王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称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判断本案侵占人是否涉嫌犯罪,关键看侵占人起初是否有购买的意思。
如果侵占人起初有购买的意思,为购买又用哄骗的方式,使受害人(字画所有人)产生错误认识交付字画,侵占者将画拿走又拒不返还的,则构成民事欺诈;如果侵占人起初就没有购买的意思,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诱骗的方式获取字画并拒不返还,且数额高达80万元,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的情形,侵占人则涉嫌诈骗罪。
他建议,本案中的受害人,如对《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业内人士称买到赝品只能自认倒霉
3月25日,针对权某和陈某之间兑换书画所引起的风波,长期经营书画的吴先生表示,书画买卖考验的是买家眼力,一旦打眼只能自认倒霉,这是圈里的行规。除非卖家有承诺,但也是在一个时间内,而非三年五载之后再找上门翻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