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张红中)记者今日从陕西省委外宣办召开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省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后,全省检察机关不懈努力,公益诉讼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5件,起诉案件74件。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包括陕西省在内的1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两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陕西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后,省委高度重视,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委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省委还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任务确定为2017年需要强力推进的34项重点改革事项之一和省级领导衔接推进的21项重大改革事项之一,省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加强对这项改革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通过不懈努力,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截止目前,全省已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5件,起诉74件,公益诉讼多项工作均居全国前列。
采访中,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介绍,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3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修复被损毁湿地,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力促进了青山绿水建设。如西安市未央区草店村郑西、大西高铁桥下长期堆积大量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对周边空气、土壤等环境造成污染,周围群众对此怨声载道,检察机关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调用大量人力物力,连夜清理铁路高架桥下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在一个月时间内,共清理垃圾300余车约3000余方,经过整治,长达8年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赢得当地群众的好评。
“对于检察机关督促后行政机关仍不积极履行职责的,我们坚决依法起诉,如周至县检察院诉周至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2014年5月期间,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渭中村的24.63亩基本农田被人为挖损破坏,形成深约6米的土坑。周至县检察院向周至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周至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职,被挖损的基本农田未被复垦,涉案24.63亩耕地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周至县检察院遂提起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西安市国土资源系统组织了该案的旁听,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我们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82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 1714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6431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的资产和权益价值7.2亿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贾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