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洁 通讯员 陈振富)2017年10月31日,富县交警大队历时三小时成功告破一起亡人肇事逃逸案。
2017年10月31日7时43分,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122”指挥中心指令:在富县张村驿党家河煤矿生活区门口路段,一人被撞死亡,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的报告。
接到案情后,大队成立专案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展开逃逸查缉工作。通过对死者受伤部位查验判断,初步锁定大型车辆为排查重点。随即部署警力展开走访调查。半个小时后,在走访附近一家居民时,了解到其10月30日晚22时许,看到有一辆大型货车在事发路段短暂停留,最后又驶离现场,直到次日早晨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但至于肇事车辆是不是他看到的车辆,自己并不知晓。
这个“好消息”无疑更加坚定了重点侦查方向。在全面分析已掌握线索后,结合现场附近道路通行情况及重点企业厂区,专案组将侦查重点定在了附近的煤矿及洗煤厂使用大型车辆频繁的地点,抽调有效警力集中摸排核查,并逐一拍照登记,确保不遗漏任何一辆可疑车辆。就在民警排查到张村驿天成洗煤厂时,一名陈姓男子主动向调查民警投案,并向民警交代了事发经过,称其30日晚驾车行经事发地时,将一“黑影”撞倒,下车确定被撞的为一行人且当场已经死亡,由于自己内心害怕,就驾车驶离现场,且未及时报案,直到今日排查民警出现在自己视线范围内时,就知道已经无法逃避,便选择投案自首。
该大队民警将嫌疑人陈某带回大队办案区进一步核实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陈某对其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10.30”亡人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