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责任,高度重视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自建房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是严格开展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农民自建房工程、督促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对所承建的农房工程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实行强制保险制度。通过讲解建房安全知识、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图片和黑板报、开展巡回审判等形式,积极宣传有关自建房安全法律、法规;并推行农村自建房强制保险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
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度。在强降雨、强风雹灾害天气时段和农房安全生产事故期间,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并做好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应急妥善处理,坚决防范建筑施工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