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自2008年开始进行用户发展工作,根据周至县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收费文件,县物价局通过实地调研,核准了周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收费标准,共计四项:
1、用户工程安装工料安装费1300元/户(陕价管调发[2002]48号)。
2、天然气利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元(《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天然气利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周政办发[2008]97号)。
3、天然气报警器(按成本收取,现阶段360元/块)。
4、天然气气表费(按成本收取,现阶段400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