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便民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省公证协会规定限额不超过2万元,到了周至县公证处却成了3000元,让宋先生不解。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
周至规定额度不超3000元
宋先生说,他家住周至县哑柏镇,43岁,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户口都在周至,但哥哥在银川打工,姐姐在郑州照看孙子,他和父母在一起生活。
今年1月29日,父亲去世,留下三个存折:其中一个是粮农补贴存折,没密码;一个是信合的有2500元;一个是农行的有5000多元。后两个存折都有密码,家人都不知道。他想取出这两个存折的钱,银行工作人员说,必须有遗产继承公证书。哥哥、姐姐把这事托给他办理,且都把身份证寄给他,让把钱取出交给母亲看病时使用。
“周至县公证人员说,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提出申请,但额度不超过3000元。超过这个限额,就必须所有继承人都到场才可办理。”宋先生说,“哥哥、姐姐现在没法回来,我为这事到村上、镇上盖章证明继承关系,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证明父亲已死亡,没想到到了公证处还是办不了。因为超过限额3000元规定,公证处要求必须所有继承人都到现场才能给做公证。为啥办个公证这么难?”
周至县公证处:
超过3000元,易带来赔偿风险
3月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宋先生一起来到周至县公证处,墙上挂着《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实施办法》,其中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该公证处负责人朱先生说,省公证协会《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实施办法》中虽然规定了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2万元的限额,但同时规定具体限额可在办法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当地有些人对超过3000元的财产还是很在意的,若规定的限额太高,容易给公证处带来赔偿风险。“我们办理公证,主要依据还是继承法等法律。”
那么,3000元的限额标准有没有参照周至县有关居民收入的统计数字?这位负责人表示,参照了公证处平时办理的大部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业务数额,是公证处自己规定的。
对于宋先生质疑的“这样的规定怎么能体现出便民?”这位负责人没有回答,只是表示3000元限额的规定,暂时没办法改变。在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3000元以下只需一人前来申请办理的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已经便民了。
“取这点钱这么麻烦,我暂时不取了”
周至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给宋先生的解决办法是,让他姐姐、哥哥在当地距离最近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书,然后寄给他们,他们才可以给宋先生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的公证,宋先生就可以到银行取钱了。
宋先生苦笑了一下,他说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他也了解了哥哥、姐姐那边公证机构的要求。“要求老家必须开具证明父子关系、父女关系的证明书,还让把户口本、身份证给他们寄过去。这些程序一来一去都是障碍,而且每做一份公证书都要收费。为了取这点钱这么麻烦,我只能暂时不取了!”
记者说话
希望便民措施能真正便民
小额遗产继承因为银行和公证机构设置的条件过高,甚至常常遇到支取成本大于小额遗产的情况。这不仅给市民带来不便,导致因此而放弃继承的小额遗产资金去向,也成为媒体关注热点。
中国公证协会2016年2月2日通过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规定,“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陕西省公证协会2017年印发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实施办法》规定,“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但都在有关限额规定的表述后附加了条件:具体限额可由“各地方公证协会”、“各市、区、县公证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最高限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
限额从不超过5万元,降到2万元,到了县一级降至3000元,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无论是中公协、省公协亦或是周至县公证处,都把“方便当事人取得小额遗产”放在规定的头一条,但到了最基层需要提供实质便民服务的时候,“便民”二字则缩成了最小。
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早日推动解决此事。(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