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凤凰路食药监所联合凤凰路街道办事处食安办组织开展了3.15食品、 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 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宣传了 《食品安全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鼓励支持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同时, 展示了多种在日常巡查中从不法商贩处查扣的标识不规范食品、 “三无” 食品、 过期变质食品、 无“QS质量安全” 标志等食品。
据悉,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张贴宣传标语1幅、 宣传画5幅, 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起。
(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