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陕划政府定价范围 经营者不得以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

2017-03-17 08:01  陕西传媒网

昨日从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传出消息,省政府正在审查由省物价局起草的《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为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即日起至月底前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细化了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形式,而且对行政机关、经营者的禁止行为分别予以明确。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价格范围为: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重要中介服务价格;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的服务价格;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价格。对于经营者提供的经营性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明示提供服务的项目名称、价格水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者标准。按时计价的服务项目还应标明服务的时间。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经营性服务收费应当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应当列出服务清单,并标明明细价格。(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维)

经营者不得以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

全站热点
碑林区政府主要领导会见浙江南方设计院厦门分院院长

2017-03-16 18:50阅读

未央 区中小企业促进局传达省、市治霾工作会议精神

2017-03-16 15:47阅读

临潼区铁炉司法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2017-03-16 10:39阅读

工商碑林分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7-03-15 17:50阅读

市纪委督导组到未央区督导检查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017-03-15 11:01阅读

莲湖区财政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

2017-03-14 17:55阅读

户县 涝店镇扎实安排低保复审工作

2017-03-14 10:48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