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先进机构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发改价证综[2016]276号)文件,莲湖区物价局荣获全国价格认定机构先进单位,是西安市区县中唯一获此殊荣的价格主管部门。
近年来,莲湖区物价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做好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处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积极创新价格政策公示、价格网格化管理、价格信息共享等工作,为维护党规党纪、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骄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