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人大办加强对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定。
高陵区人大办先后对区人民政府关于高陵生态区建设规划,关于将塬后、城区自来水北扩水质提升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关于将渭北工业区高陵组团棚户区改造融资项目资本金及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关于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关于将店子王大桥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等重大事项适时作出了决议决定,使重大事项依法有序顺利实施。五年来,共审查批准重大项目4个,涉及资金220350万元。
2017-01-10 09: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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