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为扎实做好泾渭河治理,按照市委要求,全域推行“河长制”管理模式,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实行流域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包河到人,形成区、街(镇)、村(社区)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共设置总河长2名,区级河长4名,联系部门24个,街(镇)级河长部门9个,村级河长部门26个,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河段都有河长。各级河长将按照无非法采沙、无乱倒垃圾、无焚烧秸秆、无污水直排、无乱搭乱建标准要求,推进水污染防治、滩区治理、湿地保护,全力打造生态河、景观河、致富河。同时,还向社会公示“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制”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保护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确保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