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1日,莲湖区局已征收残保金4875.36万元,超额完成1218.36万元,同比增长33.31%,成效显著。
为做好今年的残保金征收工作,莲湖区局强化措施,把残保金征缴工作与组织税收收入同征共管,确保征收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强化征管。从11月份起,将最初的集中征收改为按月征收,进一步量化了指标,细化了任务,提高了残保金征收的质量和效率,做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加强宣传提醒。通过征管系统内外网站、短信、QQ群、微信群以及办税厅滚动大屏幕等途径大力宣传残保金相关政策,提倡关爱残障人事业,增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意识,从而提高企业缴费的自觉性;三是部门协作。主动与区残联加强协作,沟通各项征收事宜,配合残联认真开展残保金代征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残保金代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残保金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