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传媒网
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在阎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丁小虎代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取得良好庭审效果。这是该院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案件。
在案件审理前,丁小虎代检察长多次阅卷、提审了被告人刘某、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撰写起诉书等。
案发当晚,被告人刘某先后在阎良区转转餐厅、雷石KTV、小地方酒吧等多处饮酒后,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有交警查车,便自己开车准备送已经喝醉熟睡的朋友回家,行驶至人民路安芦市场路段时,撞到路中的隔离护栏,致护栏及车辆受损。群众报警后,被告人刘某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经检测,刘某血液血醇浓度达215.02毫克每百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