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街道注重个体差异,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家庭状况、生活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分类,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行个案矫正。
二是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并建立台账,积极与区司法局、民政局、街道民政部门联系,通过办理“低保”、介绍工作,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是通过开展社区矫正积极分子评选、矫正思想汇报评比等活动,评出认真改造的典型,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给予宽管,激励更多的矫正对象服从管理,自觉改造。
四是完善矫正对象资料,对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台帐,记录矫正对象谈话记录、电话汇报、思想汇报相关资料,确保矫正工作信息的内容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