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1号文件发布,决定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一直以来,碑林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坚持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抓手,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抓好“配备”、“管理”、“检查”三个环节,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配备”。按照装备配备要求,为一线执法队员配备了符合技术标准的执法记录仪,并定期不定期地邀请科技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
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全局执法记录仪使用暂行规定,明确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及责任追究等,保证现场图像声音采集与现场执法工作同步进行。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记录等原始数据实时固定,各执法中队建立声像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记录档案,统一规范管理声像资料,实行定时、定点、定人归档保管。
三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检查”。局法规科定期组织对执法文书和视音频资料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执法中队月度量化考核,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数据统计分析、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
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仅增加了行政执法透明度,敦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而且也为客观还原执法现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供了详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