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问题
陕督专函〔2016〕受理编号为008号投诉问题:阎良区北屯街道办北屯村存在生活垃圾乱倒的污染问题。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北屯街道办
责任人员:梁志鹏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阎良区北屯街道北屯村黄西组群众反映:阎良区有几个小区的生活垃圾倒入北屯村内,村内挖了两个坑,每个坑大概800平米,4米深。跟12369和城管均反映过,都不管。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经过现场查看,北屯村旁确有两个大垃圾坑,属村预留承包地,承包人建房挖土之后,有人收集村外垃圾利用夜间私自偷运并倾倒入坑。经现场查看,坑内垃圾为建筑垃圾,拉运及清理后没有发现渗滤液。针对群众反映12369和城管反应后都不管的问题,环保分局对2016年以来12369投诉记录进行了全面查询,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了讯问。经查,未接到过该投诉内容。区城市管理局也进行了全面核查,未接到过该投诉。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阎良区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责成阎良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1.接到信访交办件后,区委书记王凤萍、区长王育选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城管、公安、国土、北屯街道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办抽调专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按时整改。截至12月1日上午11时,群众反映的北屯村黄西组2个大坑内建筑垃圾,已按照垃圾清运的要求,全部拉运至阎良区建筑垃圾消纳场。
2.主要问题原因:一是工作日常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是北屯街办城管中队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3.环保分局对垃圾清理后的土壤进行了采样(4个样本),于12月1日送西安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分析,目前正在检测分析。近期,将根据土壤采样样本监测分析情况,如监测结果有污染问题,将责成国土、环保、公安和街办对私自倾倒垃圾的相关人员依法起诉并严肃处理。
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北屯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郭晨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街道办市容办所有干部集体进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