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区食品药监局结合全区实际,全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区统一部署,通过召开全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等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夯实工作责任。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针对农村食品消费特点,以农贸市场、农家乐、学校食堂、食品“三小”、农村集体聚餐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着重整治无证经营、非法添加、来源不明等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制度管理、设施设备、台账记录、原料采购、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过程、食品留样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突出监督检测。对农村高风险食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科学确定食品抽检的范围、品种、项目及方式,并及时对抽样结果进行分析统计,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共对农村地区食品抽检1750批次,合格率97%,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120余个,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对其中37个进行了立案查处,积极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为契机,采取赶集、进庙会等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同时,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法律法规知识薄弱,食品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班9期,受训人员达1000人,有效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严格行政执法。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三小”综合整治提升”和国卫复审等工作,重点从规范集贸市场和“三小”入手,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确保安全;同时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零盲区排查,摸清了底数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3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500户次;登记备案农村集体用餐113起,现场指导73起,登记农村集体用餐服务队13个;责令整改528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2起。
通过宣传、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彰显了党和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