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省住建厅副厅长郑建钢带领省安委会第一督查组对高陵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高陵区常务副区长张水利,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督查组先后对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西安专用管分公司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督查组对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宝鸡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西安专用管分公司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表示充分肯定。
督查组要求企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