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预报, 11月 16日至 20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市区将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 PM 2.5。预测污染物级别将持续于中度—重度污染。
为保障市民健康,减缓空气污染程度,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预警,同步启动应急响应。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市环保、规划、住建、工信、公安、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将按照《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工业减排、停止工地户外作业、防止扬尘、禁止焚烧垃圾、秸秆等措施,减少污染程度。敬请广大市民支持、参与和监督。
特此公告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 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