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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统计局采取四项举措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贯彻执行《统计法》

2016-11-11 17:18  兵马俑在线

近日,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统计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户县统计局采取四项举措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贯彻执行《统计法》。

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统计意识。采取开设机关大讲堂、继续邀请高校教授和统计行家来户县授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统计法》,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和“四上”企业负责人的宣传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四上”企业负责人主动学法,自觉守法,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二是加强各镇统计基础建设,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一方面,各镇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设立独立统计事务所,配备必要的设备,配备与各镇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另一方面,因专业特殊性要保障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统计人员,更换统计人员要在县统计局备案。第三,建立健全镇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在本辖区建立一套完整的统计网络体系,真正把本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反映出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基础,保障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确定一名分管领导,配备一名综合统计员,宏观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综合统计业务,配强统计人员,保证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和完成,切实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基础。

四是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设立统计法制工作职能科室,增加行政编制人员3名和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负责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工作,规范统计行为。其次,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的震慑教育作用,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性,必要时借助新闻媒介给予曝光。再次,对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依法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统计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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