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来,镇党委严格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深刻领会精神,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对照6种问责形式,强化监督问责,结合十八大以来镇党委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各支部、党委班子三个层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镇党委班子能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较好发挥了党委班子的引领作用。但对照6种问责情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支部组织生活程序不规范。二是“两个责任”落实缺少创新。三是党费收缴宣传力度不够。四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
镇党委将在后续的工作中就查纠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