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干警规范司法办案的自觉性,做到司法标准规范、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言行规范、司法责任规范。
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每周一课”,强化规范司法意识。由业务科室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轮流主讲,时间一般为每周二下午,主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讲内容由授课人自拟,主要包括办案中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每月安排一名业务骨干结合办案心得讲授精品课,要求做到备课充分,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这样一方面锻炼了授课人的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和运用新媒体能力,另一方面使听课人对所讲内容理解更直观,更易于接受。并由案管处牵头组织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评估小组,对各科室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形成原汁原味的书面报告在全院通报。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限期整改,避免问题重现。
同时,由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分别提供一个案例,制定实训方案,进行情景模拟实训。实训人员一般由院青年干警组成,实训内容包括制定初查方案、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案件汇报等涉及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时间一般限定在30分钟,实训中要求采用法言法语,严格遵守程序规范,通过实训切实使青年干警自觉将规范司法作为自身的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