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于女士遇到了撞人、被拘、巨额赔偿,当暂获自由,去取被扣押的事故车时,却发现停放半年后,已产生了9600元停车费。
肇事致人亡被判缓刑车被扣押在停车场
半年前的那起车祸,对于女士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于女士介绍,今年4月4日下午,她从泾阳驾车沿310国道回临潼,走到高陵与临潼交界处的一个十字时,与一个50多岁的骑车女子相撞,造成对方不治身亡。
事发后,临潼交警率先赶到,勘查了现场,控制了于女士,并将事故车拖离。没走多远车被死者家属拦下,随后高陵交警赶到,在死者家属要求下,临潼交警将于女士及事故车移交给高陵交警。
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于女士负全责,案件的处理以于女士被刑拘并移交司法程序终结,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于女士赔付了50万元。随后,于女士被判缓刑。10月24日,于女士暂获自由后想起被扣的车。询问交警部门和法院后才知道,车一直被扣押在高陵区西关一个叫千里马汽修厂的停车场,且取车需要本人办理。她去取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说停车费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