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按照《关于转发陕民发【2016】19号文件切实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民发〔2016〕187号文件精神,对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提高了优待金标准。其中本科学历36000元/年/人,专科学历30000元/年/人,高中学历27423元/年/人,高原条件义务兵家庭的一次性发放高原补助金2万元。
目前, 我区今年共有义务兵家庭338户(含高原条件兵义务兵家庭20户),其中本科学历18户,专科(高校新生)36户,高中学历284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共计987万元,本次发放采取社会化发放,计划于8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