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药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近日,新城区食品药监局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一是向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发放了《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城区贯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委会发〔2016〕4号),要求各企业着力落实“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并对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进行严格自查,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切实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加大对药品生产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毒性试剂、灭菌消毒设备、中药提取设备、毒性药材、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要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逐一全方位的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力度,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排查是否存在被盗、被抢的安全隐患,专人负责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易燃易爆物品、特殊药品流弊和被盗、被抢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