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有效防止损害消费者健康、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临潼区针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四类产品的非法添加、非法宣传功效及使用非法原辅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于2016年6月15日开始,11月30日,为期5个月。临潼区食品药监局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并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重点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配制酒和玛咖制品的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产品名称、说明书、赠送宣传册、广告及产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问题,同时,将安排对部分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处置,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在经营环节,对应由生产企业召回的产品立即下架封存,对生产企业不予召回的问题产品监管部门将监督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通报相关食药监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通过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加强原辅料监管,有效防止损害消费者健康、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维护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公众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