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灞桥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近几年,灞桥区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县创建活动为契机,妥善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一是严监管、保红线,完善警示约谈等四项机制。二是重集约、促开发,确立集约用地目标和政策措施。三是挖潜能、盘存量,通过七项措施,盘活存量土地,拓展开发空间,优化了建设用地布局。包括纺织城地区旧城改造、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国有滩涂地确权和生态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四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国土资源法律宣传,让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形成全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