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制定出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实现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制定“八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贴乱画、无散养家畜、无乱搭乱建和建筑物严重破损现象、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绿地及绿化带无杂草垃圾;实行区考核、镇(街)和开发区管理、村组保洁三级联动机制,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采取个人(企事业单位)缴纳、镇(街)贴补、区级奖补等多种方式筹集管理经费;按照“月检查、季通报、年度奖惩”方式,对各镇街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排名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