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街道重点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劳
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模式,严厉查处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劳动仲裁咨询台账,协调各部门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用工管理、技能鉴定、劳动合同签订等有关政策规定,使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是对用工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拖欠工资等侵害员工利益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督查督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四是采取上门宣传政策与调查询问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举报投诉专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