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民宗局)按照省、市民宗委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了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辖区20个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为做好高陵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区民政局(民宗局)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力争2016年3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登记换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
二、加大宣传。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换证工作的意义、要求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早日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
三、严格把关。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要求,发放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做到八查:查填写登记申请表内容是否与建立宗教信息库资料库相关内容相符;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进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查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是否进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查场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查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和土地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查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措施;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在银行建立账户。
四、依法管理。以登记换证工作为契机,对认定寺观教堂和固定处所,进行统一编号发证,建立宗教信息库资料库。同时,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到场所管理人员队伍中,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