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洪庆食品药监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重点查看了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中药材是否凭处方销售、销售登记记录是否完善、是否保存医师处方等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多数药品零售店能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但也有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医师处方登记不完善的现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理。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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