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做好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工作,根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意见》,11月5日下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辛家庙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学习。
一是熟悉《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条款规定,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办法》意见和工作实际,明确学习重点,对召回食品范围、停止生产经营情况、召回计划评估、召回时限、召回食品处置、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等内容仔细研读;三是制定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增强其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意识和责任意识,扭转其逃避召回的侥幸心理。
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加了执法工作的主动性,辛家庙所将加强《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召回处置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