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高陵区纪委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将查办“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工作专项推进。
(一)精心安排部署。省、市纪委部署查办“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工作后,区纪委及时向区委进行了汇报。区委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全区专题会议,印发了《高陵区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区委每月至少听取1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汇报,并要求结合对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措施,加大力度,严查作风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小官贪腐”、“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五类问题。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7件,初核问题线索125件,立案查处98件,结案98件,处分党员干部98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104.57万元。其中,处置“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57件(不良作风问题线索6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7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21件,“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线索2件)。
(二)广开线索渠道。充分利用泾渭阳光365网、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和12388信访举报电话等平台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区级各部门下硬茬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各镇街出重拳查处党员干部在土地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以及权钱交易、受贿索贿等小官贪腐问题。我们及时对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清理排查,同时突出对中巡组、省委第一巡视组和省、市纪委转办信访件的办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报送结果。共办理市纪委批转中巡组信访件64件(其中要情况件54件,要结果件10件),办理省委巡视组转办信访件21件(其中需要查处并上报结果件5件),办理市纪委转办信访件128件。
(三)持续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坚持把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目前,区纪委监督执纪人员占干部总数的80%以上。开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系列文章学习交流、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把中央新精神、新要求运用于工作实践。严格落实镇街办案协作区制度,对43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对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7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签字背书。先后抽调28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区纪委“以岗代训”。二是实行区纪委常委包抓联系制度,由包抓领导全程参与、全程指挥、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对办案力量科学安排合理调配,严把纪律审查过程各个环节,规定由案件主办人最终撰写调查报告。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村登记造册,认真组织查处。三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办案,加强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同时采取抽查、指导基层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扩大案源线索,切实提高初核率。
(四)严格考核问责。制定《关于查办违反“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工作考核事项的意见》,加大查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的分值权重,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通过每月通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约谈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等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同时,针对一些镇街、部门在处理“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放宽处罚标准、降低处理层次、在内部从轻处理就应付交差的做法,区委规定,凡镇街、部门在处理违纪问题作出处分决定之前,都要经区纪委审核把关,区纪委将审核结果上报区委同意后再予批复,坚决杜绝量纪失之于宽的问题。我们已将崇皇街道、张卜镇等4个单位的有关案件处理意见打回重新处理,并明确表示,若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坚决予以“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基层党委、纪委的“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