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内欲将房屋转租他人,并提前收取定金,小刘的转租行为不仅被房主叫停,还被没租成房子的小王因索要已交的定金告上了法庭。经过驻社区法官的积极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及时得到了化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这是莲湖区法院“一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运行中的一帧生动画面。
莲湖区法院的法官进社区工作始于2012年8月。当年8月底,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现场会召开后,莲湖区法院迅速启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区委、区人大进行了汇报,得到了区委、区人大的大力支持。他们还组织中层干部赴陇县法院学习“一村(社区)一法官”的先进经验,加深了解,并研究制定了莲湖区法院《关于推进“一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和要求,形成“领导总抓、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当年10月10日,莲湖区法院在民航社区举办了“一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启动和“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以此为示范将“一社区一法官”工作全面铺开。
在开展“一社区一法官”工作中,莲湖区法院加强领导,准确定位。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三官一律”活动领导小组,数次召开专题工作会,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引导干警树立“到现场去调查真相、到民间去定纷止争、到社区去讲法析理”的理念,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此外,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建立法官进社区长效机制,制定了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要求联系法官每月进社区不少于4次,主要领导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深入社区指导工作,全面督促检查,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得到全面落实。按月统计法官进社区开展活动的次数、化解矛盾纠纷的件数,并将此项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作为评价法官业绩的重要手段。他们还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发放了便民服务卡和《法在您身边》宣传册,并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版、安排专访等形式,积极宣传“一社区一法官”工作的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现场调解及时化解租房纠纷
小刘租了一间门面房经营凉皮店,前段时间,他不想再开店了,但房屋租期还没到,于是他便想把房屋转租给他人。刚好小王看上了这个店面,双方口头协商约定了转让费并支付了小刘2万元定金。但小王与房东商议具体租赁事宜时,却得到了不得转租房屋的答复。原来是小刘与房东的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规定了承租人不得撤回转让房屋。于是小王向小刘追讨已付的2万元定金,并为此将小刘告上了法庭。
6月30日,主审法官来到小刘的凉皮店,耐心地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小刘认识到自己无权单方将诉争店面转让给原告,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刘当场退还了原告定金。
针对近期受理的数起因私自转租房屋引发的纠纷案件,莲湖区驻社区法官提醒大家,转租尚在租赁期的房屋,一定要看清原承租人与房东关于房屋能否转租的约定,或者征求房东的意见,避免引发纠纷。
释法答疑社区法官促理性维权
市场因商户私自转租了他人的商铺而产生矛盾,商户一时想不通喝下消毒液,引发家属闹访。莲湖法院驻社区法官提前介入,提出合理建议,促其理性维权。
2014年底,进丰社区一市场商户王某从原经营户李某手里转租了该市场的两间商铺和三间库房用于自己经营,谁知仅过了半年,王某却收到了市场要求腾房的通知。原来是市场要将其所租的库房改作门面使用,且当初李某与王某的转租行为违反了李某与市场所签订租赁合同中“不允许私下转租”的规定。今年6月13日,市场书面通知王某限期搬离。才租来半年的商铺就被收回,王某一时想不通,一气之下,独自一人在库房内喝下一瓶84消毒液。虽经医院抢救,暂无生命危险。但他的家属因此到区政府信访、滞留,要求追究李某的合同诈骗罪,并进行赔偿。
6月26日,莲湖法院驻进丰社区法官走进社区,对此次
事件进行释法答疑。法官结合从非诉角度辩法析理,向王某家属提出,要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在政府部门滞留、闹访不可取;要仔细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理性对待王某喝消毒液的行为,区分责任,建议与相关各方协商解决;从长远考虑,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尽量协商解决矛盾纠纷。王某家属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后,表示会理性维权,争取协商解决问题。
上门协调圆满解决遗产争执
“法官来了,快进来坐。”一看见法官,孙老太就热情地打招呼。当事人孙老太的老伴儿周某原系某公司退休职工,膝下有子女三人。周某在配偶去世后,与孙老太相识并组建家庭。去年11月周某因病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周某去世后,孙老太生活失去依靠,每天以泪洗面。办理完殡葬事宜后,周某的三名子女因与继母孙老太就遗产分配问题发生争执,将孙老太起诉至法院,要求将其父所留遗产依法平均分割。
接到案件后,莲湖法院依法通知孙老太及她的子女们参加诉讼。经查,被继承人周某生前有一套房屋、病逝后单位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5万余元。虽然本案涉及的继承人人数众多,但双方互为家庭亲属,案件具备调解基础,合议庭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开始时双方分歧较大,经过两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但法官们并未放弃努力。考虑到被告孙老太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法官便来到孙老太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法官从维系家庭团结和睦出发,耐心劝解、释法明理,最终消除了双方的积怨,原被告双方分别做出让步,最终就遗产分配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继承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走进社区、重点项目,使审判工作与居民生活、项目建设紧密相联,既了解到了居民的心声和企业需求,又通过自身优势为社区及时提供了法律指导,并在服务过程中提高了法院声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2015年截至9月底,莲湖区法院联系法官与社区、重点项目做好对接,填写工作日志189本,以法律“五进”形式处理案件453件,举办法律宣传活动228次,化解矛盾纠纷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