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梳理辖区内“四风”和腐败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全面部署和工作安排,并进行阶段性的督促检查。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通过“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微信、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并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三是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村组社区纪检监察网络建设,及时调查处理上级转办和纪工委自查案件,并按规定时限核实办结。同时,加强案件查处考核工作,对于办案不力或超时办案、遗漏办案的情况,按照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纳入年终考核。
四是加强纪工委干部培训,利用“学习日”、专家讲座、网络培训等形式,对街道纪工委干部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理论修养,增加从信访举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做到“四风”和腐败案件快速、严谨、按规定查处不遗漏。